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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十条”2015年4月16正式出台 5万亿市场蓄势待启

       广受关注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“水十条”) 2015年4月16日由国务院国发以〔2015〕17号文正式印发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提出到2020年,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,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,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,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。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、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、强化科技支撑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、严格环境执法监管、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、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、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提出水治理目标,到2020年,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,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,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,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,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,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。到2030年,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,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。到本世纪中叶,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,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进一步明确了主要指标,到2020年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(达到或优于Ⅲ类)比例总体达到70%以上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%以内,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%,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%左右,近岸海域水质优良(一、二类)比例达到70%左右。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(劣于V类)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,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。到2030年,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%以上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%左右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强调全面控制污染源,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。制定造纸、焦化、氮肥、有色金属、印染、农副食品加工、原料药制造、制革、农药、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,实施清洁化改造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。其中还重点提到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,指出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,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。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,到2020年,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,县城、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%、95%左右。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,同时表示全面加强管网建设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还强调了节约保护水资源,主要从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两方面着手。到2020年,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,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%、30%以上。同时要抓好工业节水、城镇节水和农业节水。

       “水十条”还明确要推进污泥处理处置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、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,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。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,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%以上。

相关专家表示,“水十条”非常严格,许多方面标准超出预期,而且还注重水污染防治市场化机制的应用,通过PPP模式积极推进第三方治理。而“水十条”中提出的,到2017年前消灭劣五类水的节点目标,比业界预期的2020年要早三年。此前相关专家就有测算,此次水污染治理投入将达4-5万亿。

       据统计,近十年中国污水排放量由459.26亿吨上升至684.30亿吨,年均上涨幅度为4.53%。水涨船高,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的一项预测显示,中国“十二五”和“十三五”时期废水治理投入将分别达1.05万亿元和1.39万亿元。而即将出台的“水十条”将工业废水处理作为核心。

       此外,新环保政策使企业的违法成本激增,违规排污将遭到强制搬迁、永久关闭、追问刑责等,这也对专业化污染治理服务的需求也更加旺盛。今年年初,备受关注的鲁抗医药污染门事件尘埃落定,监管部门责令其三个月内提交老厂区整体搬迁方案,解决异味污染问题。对于2014年亏损约1.2亿元的鲁抗医药,筹措巨额搬迁资金成为巨大的考验。杀鸡骇猴,如此严厉的措施,让相关的排污企业对污水治理的需求更加迫切。

此外,“水十条”的出台还将改变过去污水处理终端——污泥处理率低的状况,实现“水泥并重”,将污泥处理纳入污水处理成本,这也降低了企业成本。

       根据相关测算,“水十条”涉及的工业水污染治理、城镇水污染治理、农业污染治理、港口水环境治理、饮用水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、环境监管等方面,到2020年,完成“水十条”相应目标需要投入资金约4-5万亿元(其中近三年投入约为2万亿元),需各级地方政府投入约1.5万亿元。

时间 : 2015-06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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